时间:2022-11-30 10:38:06 作者: 人气:
11月29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其私募股权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北京证监局还表示,中金公司客户逆回购交易账户出现透支,反映出该公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
11月29日,北京证监局向中金公司发出责令整改措施。而措施中给出的原因之一是,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金前海(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产品未按期完成整改,相关产品涉及底层项目较多,且产品间存在嵌套投资、交叉投资底层项目的复杂情况。
谈起私募股权市场,中金公司在半年报中曾指出,2022年上半年,受俄乌冲突、国际金融与商品市场波动,以及国内疫情反复的影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投资节奏整体放缓,投资机构风险偏好下降,对项目估值更为审慎。分行业来看,新能源、半导体、产业互联网等赛道是2022年上半年的投资热点,新兴行业生态蓬勃发展,优质项目受到投资人的青睐。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大力扶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早期科技创新类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在稳步提升。
而在责令整改措施中,北京证监局还表示,2022年9月16日,中金公司一客户发起一笔25亿元的“逆回购”交易,金额超过客户账户当日可用资金,中金公司系统未能识别并拦截该笔交易,交易部分成交,该客户账户出现透支。
逆回购,指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
某券商资深运营的人士向记者表示:“逆回购通常是把钱借出去,如果可用资金没有控制好,就有可能出现透支的现象。这个行业没有统一的标准,还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反映出中金公司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