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18:58:09 作者: 人气: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报了一则纪律处分公告,涉及中金创新资产旗下两家公司及相关高管,主要涉及投资标的违反备案要求、违反专业化运营要求等。
经查明,中金创新资产在管产品汇集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用以对外借款且未及时整改;同时,存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增加募集规模并从事借贷活动等违规行为。
在对其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核查后,协会拟对中金创新资产会员资格予以取消并暂停基金备案,对主要高管刘珂加入黑名单一年,对刘斌等进行公开谴责。
3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一则纪律处分公告,且是以事先告知的形式发布,原因是在与相关责任方进行传达时,主要高管在协会报送的联系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
从协会查明并公布的内容来看,主要系因中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公司及相关高管人员。涉及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及其在协会登记的高管刘珂、刘斌涉嫌违法违规。
具体来看,根据湖北证监局的调查,中金创新资产在管基金产品里,北京中金元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汇集了另一私募基金产品在北京中金纵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关联私募基金管理人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管的6只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中金创新资产自有资金、中金创新资产的实际控制人刘珂等个人资金。
简单说来,就是中金创新资产在管产品汇集了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资金。值得关注的是,在汇集资金之后,该基金向高诚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借款。据协会官方表述,中金创新资产方面没有进行及时整改,已违反相关规定。
对此,有私募界人士在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类似“套娃”式的资金汇集其实类似于资金池的概念。“其他基金的投资者肯定是不知道的,应该是GP把其他基金LP的钱转到集中放贷,资金池会模糊风险,导致隐藏更大的风险。”
可问题是,一个你投向股权的基金,奈何被管理人募资去做了借贷?该人士表示,实务中并没有规定LP可以参与管理,“既然没有权限管理,因此在募资的时候,GP和LP自然不会告知全部的投资去向,甚至是高利贷。”
是否为“高利贷”难以定论,但类似集中放贷的形式还不能等同于明股实债的投资形式。前述私募界人士表示,除非找到有“抽屉协议”,否则很难被认定,有可能是一种更加粗暴的对外放贷形式。
但需要明确的是,2018年1月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8年)》中就有明确要求,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显然,据此来看,中金创新资产在管产品的汇集资金行为不合理。
与此同时,中金创新资产登记的机构类型是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却因此出现了违反专业化运营要求的行为。主要是因为在基金合同到期之前,仍汇集资金、增加募集规模并从事借贷活动。
根据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如果基金类型与管理人业务类型不同,在基金合同到期前,不得增加募集规模。
除了基金运作不规范的问题外,据协会通报,中金创新资产还存在基金募集完成后未及时备案、未充分履行管理人谨慎勤勉义务、未向协会报告重大事项且未更新登记信息、不按要求配合行政监管及自律管理工作。
根据中金创新资产报送协会的登记信息,刘珂于2014年4月24日至通报日任中金创新资产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斌于2014年4月30日至通报日任中金创新资产副总经理。通报显示,相关人士应当对发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公司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现协会已依法依规做出纪律处分决定,拟对中金创新资产会员资格予以取消并暂停基金备案,对主要高管刘珂加入黑名单一年,对刘斌等进行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