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4 03:07:38 作者: 人气:
处分事由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处分事由包含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出售者出售产品。
处分单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委员会。
首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在京东商城渠道出售食物时存在虚伪宣扬行为,不得掺杂、掺假,该公司此前已屡次被行政处分,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处分成果为罚款30万元,天眼查危险信息显现。
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原标题:京东因不正当竞争被罚30万 违背不正当竞争法 近来, 值得一提的是。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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