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2 10:38:03 作者: 人气:
今日,浙江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券商从业人员炒股被罚的消息,而这也是今年来第10名从业人员因炒股被行政处罚。
据悉,1993年出生的常某洁任职国盛证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她通过操作施某静证券账户,两年时间累计买卖金额470多万元,账户盈利约1.35万元,按照比例分成,常某洁获利约1.23万元。证券从业人员炒股,显然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常某洁1.23万元获利被没收,还被罚款两万元。
根据浙江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993年3月出生的常某洁,从2018年1月9日至今,任职国盛证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执业类别为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2020年7月16日,施某静在常某洁所在的证券营业部开立了证券账户。2020年7月16日~2022年6月13日期间,常某洁通过3个手机号码绑定的设备操作施某静证券账户,累计委托下单684笔,累计买卖金额470.51万元,账户盈利约1.35万元。常某洁与施某静按照10:1的比例出资,并进行分成,其中归属常某洁的违法所得约为1.23万元。
浙江证监局表示,常某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于是,浙江证监局决定,没收常某洁违法所得1.23万元,并处以两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6月末,厦门证监局也披露了一则国盛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处罚。作为国盛证券厦门莲花南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的柳某信,不仅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情况,也存在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情况。更重要的是,柳某信炒股交易整体还亏损。最终,厦门证监局对柳某信罚款没收共计约4.4万元。
每经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已有10名券商从业人员因炒股受到行政处罚,而下半年以来就多达5例,除了前述国盛证券常某洁外,还有如下:
今年9月,证监会披露称,孔某熠时任民生证券投资交易事业部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方正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等,期间实际控制并使用其姨夫刘某宁证券账户交易股票,累计买卖成交金额4557.43万元,累计亏损1.33万元。最终,孔某熠被处以20万元罚款。
今年8月,青岛证监局披露,陈某娟作为国金证券员工,控制使用其母亲的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合计成交金额2315.97万元,合计盈利金额20.94万元(已扣除佣金税费)。最终,陈某娟被没收违法所得20.94万元,并处罚款20万元。
今年7月,宁波证监局披露,金某荣作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公司员工,借用朋友名义买卖股票,扣除交易税费,金某荣获利约105万元。当然,金某荣约105万元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同时还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今年7月,陕西证监局披露称,周某虎作为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任职期间直接使用自己的证券账户炒股,扣减相关税费后共盈利3080.35元。最终,周某虎被没收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以9241.0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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