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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简化,不再参照首发时不低于10亿元的要求

时间:2022-07-13 20:38:03 作者: 人气:

近段时间,频繁有相关政策出炉的公募REITs,又迎来了新的规定,这次是关于简化新项目申报要求。

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新购入项目的不动产评估净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再参照首次发行时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的相关要求执行。

新购入项目不再参照首发时不低于10亿元的要求

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根据有关规定,对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要求进行适当简化。

记者注意到,《通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是,新购入项目时,如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等无重大变化,相关信息可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

二是,新购入项目的不动产评估净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再参照首次发行时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是,新购入项目时,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可扩募能力等情况,可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

四是,新购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示范意义等情况,可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

《通知》还指出,新购入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基本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于五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材料不完整、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企业可将新购入项目的申报文件、项目材料和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意见直接报送发改委。

此外,自新购入项目申报材料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改委和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对新购入项目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中国证监会,对不符合条件的将说明原因。其中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项目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三个月内。

多家公司发力公募REITs业务

犹记得5月底时,上交所、深交所曾一起发布《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其中对于扩募的条件、程序等做了详细的规定,而此次《通知》的发布,可以看作是REITs扩募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REITs相关制度不断健全的同时,记者注意到,近期又有上市公司准备开展基础设施 REITs申报工作。7月9日,创业环保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申报工作。

具体来看,创业环保拟选取公司位于天津和安徽省内三家子公司的四个污水处理项目作为入池资产。入池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2.84亿元,负债总额合计约人民币8.05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合计约人民币2.02亿元。

而在6月份时,还有中国外运、华电国际也披露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工作的相关公告。

此外,6月份以来又有多家基金公司、资管机构纷纷出击,现身多个REITs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比如国金基金、国泰君安资管等公司,成为了绥遵高速REITs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还有博时基金、中金基金等公司进入到曲胜高速公募REITs业务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_5004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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