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0 10:38:15 作者: 人气:
在近年来证券行业大热的投资者教育中,大家可以了解到私自委托他人理财、非法集资等都可能让普通投资者蒙受损失。但在下面这个案子中,投资者面临的不仅是陷阱,更有可能是黑洞。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被告人李涛高中文化,2017年,李涛以新股申购稳赚不赔诱骗五人向其陆续投资170余万元,后李涛将其中161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携带模特旅行等个人消费。2018年,李涛又预谋作案,采用蒙眼割喉的方式连续杀害三名女性。经过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决定对李涛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的刑事裁定。
刑事裁定书显示,李涛,1980年8月16日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高中文化,杭州人。他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已有了前科——2007年6月21日,李涛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09年2月11日刑满释放。
从后续的人生轨迹来看,李涛并未因入狱而接受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地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7年3月,李涛以新股申购稳赚不赔为由,劝说程某等人投资股市。同年4月10日,李涛用其父亲李某3的身份证在中信证券设立主资金账户和辅资金账户,其中主资金账户绑定李某3的中国工商银行卡,辅资金账户绑定李某3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
同年4月15日,李涛与五名被害人——程某、赵某2、赵某3、牛某、赵某4签订了合作理财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由程某等五人出资,委托李涛使用主资金账户进行股市运作。
为博取信任,李涛将李某3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交给赵某2保管,并将赵某2的手机号码设定为预留电话。但李涛向五名被害人隐瞒了其办理辅资金账户并绑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的事实,也为其盗用五位“客户”资金埋下了伏笔。
“主资金账户”和“辅资金账户”,对于大部分A股投资者而言,也是个冷知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事向某券商人士进行咨询。他表示,目前其所在的券商仍有这项服务。具体而言,每位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一家券商开设一个主资金账户、四个辅资金账户。三方存管银行卡必须与主资金账户绑定,也只有主资金账户可用于股票交易。辅资金账户只有转账功能,每个辅资金账户可绑定一张本人银行卡。主资金账户的资金可以自由转入辅资金账户,但必须要T+1日辅资金账户上的资金才能转入所绑定的银行卡。
“辅资金账户在过去银行跨行转账不大方便、且手续费高的时候比较受欢迎”,上述券商人士指出:“但现在手机银行很发达,许多跨行转账已经无手续费还可实时到账,因此虽然券商没取消这项服务,但实际使用者已经很少了。”
对于李涛利用辅资金账户骗取“客户”钱财,该券商人士指出,只要证券账户是李涛所控制的,即使所谓的“客户”手里拿着他的三方存管银行卡,也毫无意义。“他甚至可以不使用辅账户功能,只要更改了三方存管银行卡,就可以轻松将主资金账户的钱转入新更改的三方存管银行卡。因此,千万不要轻信他人代客理财,更不要将钱轻易交于他人账户。”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书指出,2017年4月15日至2018年4月,程某等五人共向主资金账户投入约170万元。其间,李涛在五名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主资金账户上的161万余元陆续转入辅资金账户及李某3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中,用于购买彩票、携带模特旅行等个人消费。“上述事实,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等物证,合作理财委托协议、个人投资者开户申请单、资金对账单、存款凭证及交易明细复印件等书证,证人李某3、赵某1、陈某2、赵某5、杨某、戚某等的证言,被害人赵某2、程某、牛某、赵某4、赵某3的陈述,支付宝交易记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李涛亦供认,足以认定。”
但拿着骗来的钱沉迷声色犬马显然也不能满足李涛,按照最高法院的说法——他过渡到“心理扭曲欲杀人泄愤”。
2018年3月,李涛以杭州××广告有限公司名义招聘五名19至23岁的年轻女孩当平面模特或培训老师。2019年4月,李涛邀请五名女孩去三亚游玩,最终杀害了其中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用极其严厉的语气,对李涛的行为进行了谴责:被告人李涛连续杀害三名女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还构成盗窃罪,应依法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对李涛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的刑事裁定。
李涛伏法是罪有应得,但五名信任他、“投资”于他的被害人积蓄灰飞烟灭,更有三名年轻女孩无辜殒命。有一句话是最好的总结——除了受害者和受害者的亲属,没有人有资格对罪犯说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