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29 05:19:07 作者: 人气:
民间借贷又被称其为“草根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一种补充形式,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发挥了其积极有效的一面,但其给正规金融市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却不容忽视。据笔者调查,某地农村信用社2005年贷款总额为14200万元,民间借贷总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占信用社贷款总额的10%左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民间借贷利率总体水平一般保持在年利率18%,最高利率执行可达24%,最底档利率为12%,民间借贷期限主要以一年期为主。
民间借贷由来已久,究其产生的原因:一是随着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老百姓资金需求也逐渐增加。由于近年来国有商业逐步退出县域金融市场,农牧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信贷需求完全依赖于农村信用社,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供给总量有限,供需矛盾突出,为民间借贷和资金体外循环留下了发展空间。二是现行商业银行授信标准较高,县域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差,缺少有效担保条件,难以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进而转向民间借贷。三是农村信用社借贷手续繁琐,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差距逐渐缩小。从调查情况看,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全部为五户联保,且要求有抵押,利率上浮到顶。而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略高于信用社贷款利率水平,且手续简便,使部分农牧民及个体私营业主选择了民间借贷。四是地区投资渠道狭窄,存款市场利率较低,民间借贷成为资金闲置者追求高收益的手段之一,从而使这部分人将闲置资金转向了民间借贷。
由于民间借贷的盛行,使当地信用社的经营也随之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民间借贷资金基本上是出资人提取信用社存款,容易引发信用社潜在的支付危机。二是民间借贷虽然利率较高但手续简便,导致一部分农牧民、个体工商户不惜高息从民间进行贷款,从而导致信用社正常资金运用受到影响。三是受利益的驱动,一些不法人员想方设法从信用社贷出资金,然后再转放高利贷,从中牟取暴利,严重扰乱了信用社正常的经营秩序。
面对民间借贷给正规金融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们应该正确加以认识,合理疏导民间借贷。一是将其纳入宏观调控的轨道上来,促进其向良性方向发展。民间借贷并不是新鲜事物,今后也将长期存在,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民间借贷走正规的运行轨道,使其浮出水面。同时,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非法金融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以维护社会稳定。二是金融部门要不断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对入股社员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政策,并真正落到实处。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