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5 07:26:39 作者: 人气:
上述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9.5亿元,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以上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000088.SZ),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贷款利率不低于LPR5Y-40BP。
不需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月15日,格罗辉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000088)向募集项目主体深圳汇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汇研高速公路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自收到委托贷款之日起计算)。上述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七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授权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及所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用于惠延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委托贷款由惠延高速公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